湖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教学实验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日期:2022-10-05浏览次数:77

一、凡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应按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进入实验室做实验。课外到实验室做实验须经实验室老师同意。

三、学生必须按时上实验课,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实验室,该次实验由本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补做。

四、实验前应做好准备,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的注意事项,掌握实验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基本操作规程。

五、进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谈话,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杂物,也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物品等。

六、实验时要服从教师指导,符合规范操作,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气源,启动设备。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水、电、材料等,并要注意安全,实验过程中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气源,并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八、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损坏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

九、所有实验数据都要如实记录在专用实验记录纸或记录本上,不得随意杜撰和拼凑数据。要认真保存记录,不得随意乱丢。

十、实验结束后,应做好仪器设备的清点、整理和复位工作,并将实验场地周围环境整理干净,经教师和实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