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获“2006-2010年度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1-10-19浏览次数:6

      日前,浙江省体育局公布了全省荣获 “2006-2010年度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名单,我校体育学院榜上有名。据悉,全省高校中荣获此称号的仅我校一家。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全民健身事业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全社会体育意识普遍增强。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2009年国务院“全民健身日”的设立,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健身的热情,为全民健身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
       
      体育学院6年来坚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地方群众健身运动服务,每周定期与广场、社区、农村、学校结对开展志愿者服务,引导市民参与到全民健身热潮中来。2010年1月,在湖州市体育局的支持下,学院建立了首个高校全民健身服务志愿者基地,走在了全国高校服务地方全民健身运动实践的前列,被浙江省体育局评价为“全国首创”。
       
      目前,学院有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名,一级社会指导员80多名,形成了学生专业成才和社会服务两者有机结合的志愿服务模式,开展的“走进广场”、“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和“走近儿童”5个系列活动已经深入广大群众生活中,先后与2个中心广场、2个特殊儿童学校、7个街道社区、1个国家级全民健身农村基地、20家企事业单位和39个行政村建立了合作关系,累计服务群众超过6万人次。
       
   学院全民健身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浙江体坛报、钱江晚报、湖州日报、湖州电视台等省市级多家媒体进行了实时关注和宣传报道。志愿者团队先后获得校“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湖州市先进志愿者集体、湖州市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浙江省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等荣誉,多位志愿者被学校授予“五四青年奖章”。
 
      学院将一如既往地立足专业技能,以公益服务为宗旨,以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形式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和健康知识的普及,丰富广大群众的业余生活,积极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高校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成为了解国家民生工程的良好窗口和美丽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