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与湖州市十二中举办实践教学合作研究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17-06-07浏览次数:10

66日下午,我校体育学院与湖州市第十二中学在第十二中学举办了校地共育“雅正课程”走班制实践教学合作研究签约仪式。校教务处副处长胡水星、吴兴区教研员唐锋权、体育学院副院长冯火红、十二中校长俞月琳、副校长潘黎涛及20142015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参与了签约仪式

                          

潘黎涛对我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介绍了湖州市第十二中学的办学历史和教学理念,提出了体育教师所需的专业素质能力,并对此次校地共育“雅正课程”走班制实践教学合作研究的签约意义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胡水星对我校体育学院积极创建实践教学平台给予了肯定,并指出,我们应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在共同的教学和科研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对双方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唐锋权分析了吴兴区目前的体育教师岗位现状,对体育学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鼓励并支持体育学院构建更多的实践教学合作基地,为振兴湖州体育教育事业而努力。  

 

 冯火红与俞月琳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仪式并合影留念。根据协议,双方在教研、科研和教学实践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共同构建更加紧密、深入的合作平台。   

 

最后,冯火红、俞月琳为此次走班制实践教学活动的优秀学生颁奖。  

 

仪式结束后,潘黎涛、冯火红一行观看了我校优秀学生的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