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是学校贯彻《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主要途径之一,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切实做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考核工作,特制定《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一、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的组成
2024级同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主要由学期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第五学期 学期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学期考试成绩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和四项体能测试成绩;学生平时成绩包括上课出勤率、学习态度(课后作业等)、课外体育锻炼。
第六学期学期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学期考试成绩主要是四项体能测试成绩;学生平时成绩包括上课出勤率、学习态度(课后作业等)和课外体育锻炼。
1.第一学期
课程成绩(100分)=学期考试成绩(60分=期末考试成绩20分+四项体能测试成绩40分)+学生平时成绩(40分=上课出勤率、学习态度等20分+课外体育锻炼20分)。
(标注:期末考试内容男生1000米和曲臂悬垂;女生800米和立定跳远,每个项目各10分)
2.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第五学期成绩计算方法
课程成绩(100分)=学期考试成绩(60分=期末考试成绩20分+四项体能测试成绩40分)+学生平时成绩(40分=上课出勤率、学习态度等20分+课外体育锻炼20分)。
(标注:期末考试内容为专项技能)
3.第六学期
课程成绩(100分)=学期考试成绩(60分=四项体能测试成绩60分)+学生平时成绩(40分=上课出勤率、学习态度等20分+课外体育锻炼20分)。
特别说明
1、每节课应不少于30分钟的体能训练内容。
2、第一学期、第三学期、第五学期四项体能测试由学校组织统一测试,成绩于学期末发放给所有任课教师;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第六学期四项体能测试由任课教师在课堂上自行完成,测试时间暂定第七周或第八周,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2023级同学的第三和第四个学期考核标准与2024级同学的第三和第四个学期考核标准相同。
4、参加校运动队训练并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四至八名,本学期体育课认定为85分,获得省一至三名或参加全国比赛前八名,本学期体育课认定为95分。(参加校队训练的公共体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任课老师的课堂常规要求,否则,任课老师有权利取消成绩认定)。
二、体育与健康课程各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标准
执行各专项所制定的考试标准,部分项目可参考《大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材中的考试标准。
2.四项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男生: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生: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请见《大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材中的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成绩:四个单项每项10分,总计40分。
3.学生平时成绩和标准
上课出勤率和学习态度由任课教师制定评价标准。
课外体育锻炼由公体部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
以上标准如有变化,请按照当年学校文件来执行。
三、选修“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
1.选修《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条件及办理程序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湖州市第一医院)诊断,凭诊断证明经湖州师范学院门诊部核准,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学校有关责任部门(体育学院)同意,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准许选修“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
办理程序:填写免测申请单后交于本人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统一交于体育学院。
2.选修“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考核
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100分=学期末理论考试成绩60分+学生平时成绩40分(上课出勤率、学习态度等30分+线上课程学习10分)。
湖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