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关于教材使用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8-07-16浏览次数:122

为了规范本科生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对我院所承担的本科生课程的教材及建设做出如下规定:

一、教材选用

选用教材要确保思想观点正确,无政策性、科学性错误,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为应用型体育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

选用原则如下:

1.选优原则。鼓励选用适应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2.更新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尽量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列入国家教材征订目录的教材。

3.适用原则。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及启发性,针对我校学生知识的汲取和能力、素质的培养需要,选用适应性强的教材。

4.减负原则。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原则上由学生自愿选择教师推荐的辅助教材或辅导资料。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方可订购。

5.集体选用原则。教材选用由教材“征订负责人”在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后提出建议,由二级学院审核决定、批准。教材“征订负责人”由教研室(课程组、系)负责人担任。

二、教材征订要求

1.学院认真核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及分配情况,组织系(教研室)或教师开展教材征订工作,每门课程的教材选用要有专人负责,在充分征求其他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教材请订单》一式三份,《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2.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1/3以上),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若要更换新版本教材,须提供新版教材样书或编写大纲,供审批时参考。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

3.每种教材原则上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对于出版量小的专业类教材,每次征订量一般不超过两届学生用书量。

4.教材选用应是对已出版的教材进行选用,对于尚未出版的教材不能选用。如有特殊情况,填写《自编教材(讲义)选用申请表》,经学院审查通过,上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备案后,方可使用。

5.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