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外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浏览次数:185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体育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


二、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

各年级《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方案》


   三、认定时间

   20229-20233月获得的课外学分情况。

   四、认定程序及要求。

   1.2023228-315日,学生认真研读、《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后,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课外学分申报,每项学分申报都要对应上传支撑材料(带盖章证明、证书的照片等)。

   2.各年级课外学分要求:大四毕业前至少完成5学分;大三、大二、大一在毕业前至少完成3学分,其中2学分按学校对第二课堂学分相关认定,1学分为运动队训练实践。详见各年级《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方案》。

   3.2023317-20日,学生进入教务系统查询认定结果。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2322026


 附件:课外学分申报操作说明.docx

     学校课外学分文件及认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