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报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7浏览次数:72

各部门、二级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新学期即将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3〕4号)和属地相关要求,为保障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学校研究,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报到时间

  2月12日

  二、学生返校时间

  2月11日:2018级、2019级、2020级本专科生及全体研究生。

  2月12日:2021级、2022级本专科生、留学生。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新冠病毒疫情“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在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新学期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2.请各学院将开学与返校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并根据学校《学生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所有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3.各二级学院按照“一院一案”做好教学工作方案,任课教师做好前2周线上教学预案。

  以上安排,根据疫情变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